为加大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的开放力度,促进学科整体发展,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拟设立开放基金,用于资助符合“细胞自噬与疾病研究”方向的课题。
一、资助金额及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符合“细胞自噬与疾病研究”方向的研究课题(详见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每次资助5项,每项5万元。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2年,统一填写为红杏欢迎回家地址3秒自动跳转红杏欢迎回家地址3秒自动跳转9月-2025年8月,项目到期必须申请结题验收(如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我院在职人员(公共平台在编人员不得牵头申报)和与我院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称)。
3.申请人能保证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部分研究内容须在我院科研平台完成。
4.申请人须承诺开放基金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等)标注: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细胞自噬与疾病研究”开放基金资助。同时履行与我院共同达成的有关知识产权关系协议。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请和承担1项课题,未结题之前不得再次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超过2项课题。
四、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成果由承担单位和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共享,项目负责人须以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Department of XXX,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Autophagy and Major Chronic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Affiliated Hospital of Guangdong Medical University)为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署名单位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方可结题。
五、项目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接受附院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工作所需的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资料费、复印费等科研业务费,不得用于增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支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3.开放课题所需经费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或配套经费支出。
六、申报时间
申报书材料于红杏欢迎回家地址3秒自动跳转红杏欢迎回家地址3秒自动跳转8月10前报至肾病研究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见申报指南)。
未尽事项请参见肾病研究所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细胞自噬与疾病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细胞自噬与疾病研究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科研部细胞自噬与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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